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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扮演”物流方:三男子网上卖二手相机诈骗12宗

2015-08-31 17:25:05      点击:

网购二手相机被骗三千多元

今年5月18日傍晚,白云区江高辖内的女事主李某(23岁,广州人)浏览某网站时,发现有人出售二手相机,李某于是与对方联系购买,并提出在广州火车站当面交易,但对方以路程太远予以拒绝。对方自称在从化读书,要求事主前往购买,或者是通过第三方物流公司来交易。

事主于是按照对方提供的电话,联系上了一家所谓的“金权物流公司”,该公司人员表示事主可将钱款汇到物流公司账户,待事主收货确认后,物流公司才会将钱款发给卖家,如果买卖不成功则由物流公司退款。听完介绍后,李某觉得有第三方担保很安全,于是就按照商定好的价格转账3131元。转账后越想越不对劲,赶紧上网搜索了相关情况,发现有很多类似的诈骗案例,于是赶紧连夜报警。

警方调查发现,嫌疑人是以在某分类信息网站发布出售二手相机的信息,收款后却不发货的形式实施诈骗。而且他们取款地点和活动轨迹均在湛江市内,诈骗作案也不止李某这一宗。

要求事主将钱款汇到“物流方”账户

8月18日,白云警方在湛江市乐山路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刘×健(26岁)、梁×力(27岁)、吴×熹(27岁,均广东湛江人),缴获涉案银行卡、手机等物品。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健、梁×力均有过诈骗前科,但被处理后仍然不思悔改,相互纠结再次作案。为达到诈骗他人钱财的目的,3名犯罪嫌疑人有计划地在网上发布出售相机的虚假信息,然后分工扮演“卖家”、“物流方”等角色实施诈骗。

一旦有事主有购买意图,则由“卖家”用编好的言辞打消事主的疑虑,即由送货的物流方作为第三方担保,事主将钱款汇到“物流方”账号,待送货上门事主签收后,“物流方”才会将钱款汇给“卖家”。

而一旦事主汇款却拿不到相机后,“物流方”还会以事主汇款未包括物流费、汇款数目不对导致账号冻结等理由,要求事主再次汇款用以解冻账号,意图再次诈骗事主钱财。通过此种手法,今年以来已先后诈骗作案12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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