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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发改委推进物流降本增效提十条建议

2017-08-19 09:13:59      点击:


20170721日类型:原创来源:卡车之家作者:潘吉编辑:潘吉



【卡车之家 物流八卦】近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发布关于对《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面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建议。

有这样的一位运输人,在此次征集中,发自肺腑提出了10条建议,直指公路运输各种乱象!他是王金伍——一位维护了正义和法律的人。他曾是河南西峡货运司机,就因维权而出名。我们先看看,这位深耕物流业的运输人,都有哪些建议吧!



尊敬的发改委领导:

本人是从事物流运输从业者,驾驶货车多年,经营货车数载,现为物流运输服务人员。长期关注运输方面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河南永城、民权服毒爆料人,获嘉交警收黑钱披露者。现对贵机关征求意见发表个人建议如下:

1、建议将货运车辆行驶证与道路运输证合并

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会议,提出简政放权几十次,中国的货车2000多万台,驾驶员超过3000万人。而多年来面临着交叉管理、重复管理问题,职权重叠,收费重复。

货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授权公安部门管理,车辆从注册登记到变更、检验到报废,既有国务院行政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又有公安部部门规章《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检验规定》等规定明确。

然而,多年来,交通部门的道路运输部门仅凭《道路运输条例》的模糊条款,认定车辆擅自改装,凭执法人员想象,乱罚款十分突出,备受社会质疑。《道路运输条例》又规定货车进行综合性能检测,造成了一辆货车在需公安部门的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和交通部门的综合性能检测。

更荒唐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许可,公安部门给货车核发了机动车行驶证,可不能上路行驶,必须按照《道路运输条例》再由交通部门持机动车行驶证办理道路运输证方可上路行驶。公安部门的机动车安全检验与交通部门的综合性能检测,其实是一套设备,两个部门不同以管理为名,不同名称收费各异做法。

517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会议,降低物流成本时曾要求货运车辆年检和审验合并,应尽快将货车的公安部门机动车检验和交通部门的综合性能检测合二为一,同时将行驶证与道路运输证二合一执行,提高货车检测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同时,解决长期以来,存在货车公安和交通两个部门争相管理,依据不同,认定违法各异,争相罚款的局面。

2、建议将货运车辆司机从业资格证取消或驾驶证与从业资格证合并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颁发了机动车驾驶证,即可驾驶普通货运车辆。可是,交通部门仅凭《道路运输条例》的笼统的规定,没有法律规定,依据交通运输部的部门规章增设了货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长期以来,在货运行业争议非常大。

国务院在已取消7433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而货车司机从业资格证虽然没有取消,但由准入类调整为水平类,可在基层从业资格证的管理收取模式丝毫没有改变。而货车从业资格证的办理,存在门槛低、管理粗放简单,只为收费质疑声高,变成部门固守利益的财源。货运车辆从业资格证也与机动车驾驶证管理模式一样的年度审验,存在收费虚高,搭车收费,审验耗时等现象,急需改革给予整合。

3、建议全国收费公路标准统一

目前,全国高速公路收费依据各异,收费标准个不相同,全国高速公路应该是一盘棋,收费依据统一,认定车型相同,收费标准统一,既提高通行能力,也对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有利于物流业健康发展。

4、建议全国超限超载统一执法依据

200451日国务院9部委联合治理超限超载,再到2016818日,国家五部委联合治超,均是靠联合文件统一了认定超限超载统一一个标准执行。然而,实际工作中,执法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未修改,认定超限超载标准和处罚仍然各自为政局面,货车司机深受其害,始终难逃罚款的怪圈。

尤其是,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高速公路至今对车辆超限超载放宽标准,与国家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不匹配,诱导了货车超限超载违法,严重的破坏了五部委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损害了货车司机的合法利益。

5、建议大件运输全国统一收费依据

在过去的大件运输中,均是各省自定标准,而办证难,时间长,路程远。大件运输由吨公里数元收费到吨公里数百元收费不等,致使大件运输企业举步维艰,靠黄牛带车是普遍现象。大量费用流入个人腰包,滋生了腐败,损害了国家利益,降低了物流效率,统一收费标准,一证通全国势在必行。

6、建议将罚款真正进入国库

长期以来,行政执法部门的罚款收入,基本是模式不变的进入地方预算外资金,在不合理的财政管理模式下,众多地方靠罚款养队伍,依公路经济弥补地方财政赤字,公路三乱始终难以治理。

最根本的问题就是罚款没有真正进入国库,致使公路乱罚款越治越乱,严重的破坏了法律的尊严,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加重了物流成本,公路乱罚款已到严重地步,必须从根本上治理。

7、建议清理收费项目,公开统一收费依据

物流业内长期存在收费名目繁多,五花八门的收费,执法部门不解释,车主和司机不明白,而个别执法部门依靠权利搭车收费,巧立名目增添项目收钱尤为突出。长期以来,货车的登记、年检、年审、补证、换证、车辆变更、过户等都存在收费多、收费乱,司机和车主举报无门,严重的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8、建议精简执法队伍

长期以来,涉路执法部门众多,各有各的执法依据,交叉管理重复管理现象困扰着物流业。通过国务院简政放权,明确权利清单,成立综合执法,减少涉路执法部门。实践证明,长期的治理超限超载多龙治水局面,不能达到执法的初衷,按照李克强总理的指示,尽快将治理超限超载由公安部门单独实施处罚权,交通部门负责称重、卸货,进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机制,提高执法效力,严肃执法权威,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9、建议对出台新规严格监督落实

过去,关于物流业降低成本,节能减排政策偶有新规,但是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没有效果。像2011年财政部相继出台了财综[2011]9号、财综[2011]127号,取消涉及物流业的货运车辆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

时至今日,这两种收费依然存在,有的地方换汤不换药收费不误,更有甚者,在无收费许可情况下,漫天要价,随意收费,而有的地方搭车收费五花八门,把国家出台的惠民政策形同废纸一样。

10、建议国家出台新规、政策广纳民意,渠道畅通

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工作中,既要征求专家和管理部门意见,也要听取物流行业、司机、车主的意见,让出台的新规切合民意接地气。不能像2016818日,五部委出台的联合治超的规定,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集装箱运输车4.2米高,变成4米高,造成基层执法难,全国几十万集装箱变成违法中生存。过去一些新规朝出夕改般一样,损害了管理部门的权威,与依法治国的要求相违背。

以上,是本人的建议,期望给予综合考虑,予以采纳!

此致

 建议人:王金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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